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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 黑龙江省政法干警面试每日一练

2012-09-27 09:00 政法干警考试 //hlj.huatu.com/zfgj/ 作者:互联网 来源:互联网

【导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对于因严重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者及其责任人员的有关信息,将通过政务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实施重点监管。该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谈谈你的看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对于因严重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者及其责任人员的有关信息,将通过政务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实施重点监管。该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谈谈你的看法。

  【点评】

  政府加强措施针对药品、医疗器械领域的严重违法行为,建立专门的药品安全黑名单,督促和警示生产经营者全面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增强全社会监督合力,无疑值得期待。

  不过,任何黑名单都不是一“黑”就灵,其效果好坏,取决于制裁的力度强弱。只是简单地向社会曝光其实际效果很有限。

  所谓唾沫星子淹不死人,对于许多无良商家而言,道德血液本就稀薄,不惧曝光。而林林总总的黑名单,老百姓也难一一记住,买药时拿黑名单挨个甄别、用脚投票,也未必现实。更重要的是,公众作为纯粹的消费者,对于无良药企缺乏约束力。倘若一些企业对黑名单完全无视,亦或是换个马甲另起炉灶,公众生命安全很难避免问题药品的威胁。

  若要立竿见影,就必须建立一系列完善的监督约束机制。对于上榜者,根据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重点监管、限期停业、终身禁入等处罚。同时、针对近年来药品质量事件中暴露出来的罚款惩治力度不够、药害救济赔偿渠道不畅等问题,黑名单制度不妨充分考虑,完善监管、堵塞漏洞,切实提高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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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黑龙江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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